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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贷养贷充值游戏冲榜从20万"滚到"50万 妻子崩溃 11月26日,据江苏广播电视台《南京零距离》报道,赵女士一家一直以来在江苏苏州租房居住,眼看孩子即将上幼儿园,双方家庭凑了房屋首付款准备贷款购房,此时,丈夫陶先生的征信却被发现有问题。根据中介反馈的消息,陶先生有好几笔逾期的贷款,数额还不小。 陶先生的网贷记录赵女士称听说丈夫以贷养贷,把原本欠的20万元网贷变成50万元时,自己就崩溃了,“他为小孩考虑过没,小孩连幼儿园都还没上。”在赵女士的追问下,丈夫终于说出实情。2023年8月,陶先生在玩手机的时候无意中点开了某游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游戏内的礼包从3元到1998元不等,靠着充值就可以在排行榜里“大杀四方”。 男子以贷养贷向游戏充值冲榜随着游戏角色实力不断提升,在区服内排行第一第二,战胜别人的成就感让陶先生逐渐无法自拔。玩游戏,再充值,没钱就网上贷款,陶先生自己都没有算过到底给游戏充值了多少钱。陶先生称自己查询的时候,客服说账号已经充了37万元。“现在一个月要还两万多元,自己实在承担不了,就偷偷向朋友和同事借。” 客服称账号已经充了37万元陶先生坦言,直到再也借不到钱,他才于2024年年底将游戏账号以12000元卖出。目前,他的部分贷款已逾期数月。面对每天不断地催债短信和电话,他与妻子都十分苦恼。 陶先生部分贷款已逾期数月赵女士表示,自己没有收入,家庭开支完全依靠丈夫一人承担。事发后,她曾联系游戏公司客服申请退款,但对方回复称,充值一旦成功,相应数据即已产生,无法办理退款。该游戏的用户协议中也明确写道: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用户已支付的费用(无论是否消费)均不予退还。 客服称充值金额无法返还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对此表示,陶先生与游戏公司相当于签订服务合同,根据服务合同支出了相应的费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贷款取得的这些钱用于游戏充值,这部分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部分款项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他的妻子对此也不知情,所以如果要求偿还的话,应由当事人自己来偿还,妻子没有偿还义务。 陶先生的贷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源:江苏广播电视台《南京零距离》 B48延伸阅读女生借款13万被恶意垒高至1260万 抵押950万房产还债 “95后”女孩小叶年轻漂亮,4年前从国外留学回到成都。然而仅一年多时间,小叶便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女孩,因“套路贷”陷入多重债务陷阱,最终抵押近千万房产还债。经查,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小叶个人初始借款仅13万元,经5家贷款公司和11名放贷人,通过“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等手段,最终贷款被恶意垒高至1260余万元,被迫抵押名下评估价近千万元的房产还债。该案涉及受害者超200名,非法出借资金累计4900余万元。到底是怎样一步一步陷入的呢?红星新闻通过成都高新公安办案民警讲述,揭秘背后的“贷款套路”“小贷陷阱”。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一年多时间年轻海归初始借款13万,被恶意垒高至1260万今年4月份,成都高新公安接到一起案件线索,事情要从2023年说起。2023年,留学归来的小叶衣食无忧,希望通过创业来证明自己,她本身也保持着高消费的习惯。偶然的一天,小叶接到一个贷款电话,这和她需要资金的需求不谋而合。“最开始,当事人(小叶)借了13万,约定一个月归还。”成都高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蒋警官透露,13万元在扣除手续费、利息(约5万元)后,小叶到手只有8万元。快到一个月还钱时间时,第二家贷款公司主动找上小叶。“公司称,可以帮你先还,多不了多少利息。”蒋警官介绍,小叶第二次借款30万元,扣除手续费、利息(约10万元)后,还上前面借来的13万元,“到手就只有五六万元了。” 警方查获的犯罪团伙材料文件当时的小叶还浑然不知,慢慢地,“转单平账”“以贷还贷”越滚越高。到了2025年最后一次,小叶的账目被恶意垒高至1260余万元。以“租赁违约金”名义收非法高利借款受害人超200名,非法出借涉案资金累计4900余万小叶用于抵押的是位于天府一街的一处房产。“房产贷款评估为950万元。这950万元在归还前期贷款垫资220万元后,小叶需要归还小贷公司590万元,以及另一家贷款公司52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实际小叶到手很少。”蒋警官介绍。发现自己无力偿还后,小叶才告知了家人,家人感觉被骗赶紧报警求助。今年4月份,接到线索后,高新公安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案侦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吴某、付某等人利用成都一住房租赁公司表面从事住房租赁业务,实则长期从事非法借贷活动。“这群犯罪团伙很具有隐蔽性,他们是以借款人名下房屋为担保,在同借款人签订的虚假房屋租赁托管合同外衣掩护下,以‘租赁违约金’名义按年息180%收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额利息。”蒋警官介绍,租房只是幌子,目的是通过签订虚假租赁合同,甚至会进行房屋租赁备案来“伪造”——借款人在无法实现租赁需求的情况下,支付“租赁违约金”来非法牟利。这样的“套路贷”有两个特征:“这个犯罪团伙披着房屋租赁的外衣,表面上使用正常租赁模式来达到借贷放贷业务,隐蔽性较强。”蒋警官介绍,“如果借款人还不起钱,也不会暴力催收,他们会直接去法院起诉。借款人要么抵押房子,要么低价卖房子。”蒋警官介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旗下核心成员有多笔房产交易记录。经依法审计,查实该公司在高利放贷违法犯罪活动中,涉及借款受害人200余名,非法出借涉案资金累计4900余万元。受害者多为年轻人 喜欢超前消费犯罪团伙涉及多省市犯罪人员历时五个月,11月11日晚,高新公安组织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抓获何某、吴某、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小叶损失了一套近千万的房产,总损失超千万。那么,这些钱都花哪里去了?小叶告诉办案民警,主要是买车、医美、旅游,偶尔买买奢侈品,这几年去了新加坡、韩国多地旅游。“经查,这一犯罪团伙涉及多个省市。”蒋警官介绍,目前相关人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类似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年轻人。”蒋警官介绍,“一方面95后、00后年轻人有房有车,有超前消费的习惯,他们会下意识地认为,只是一个房屋租赁租约,房子弄不走。实际上像是此类租赁合同,签下的10年租约,只会给3-4年所谓的‘租金’,远低于市场价。180%的年息无法承受,到最后只能把房产抵押了,借新账还旧账。”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活动频发,部分中介机构以“低息快贷”“无条件放款”等为噱头,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甚至诱导消费者陷入债务危机。高新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远离不法贷款中介,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
足浴店卖淫案牵出案中案 派出所副所长被控徇私枉法 2025年11月21日,成都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被控徇私枉法一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理完毕,合议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该案源于2020年7月发生的“汉韵足御”卖淫案(以下简称足浴案)。当时,位于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的汉韵足浴店因涉嫌卖淫被警方查处。次年5月,该足浴店相关涉案人员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定罪,主犯苟某某获刑十年。 徐咏斌接受采访。央视截图 2021年4月,在足浴案一审开庭前,苟某某在看守所提交检举材料,揭发足浴店真正幕后老板为蔡某军。2023年11月16日,成都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蔡某军、蒋某立案侦查。同一时间,参与办案的多位民警遭到指控。其中,徐咏斌作为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被指控在案件侦办期间存在徇私枉法行为。2024年3月,徐咏斌被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 足浴案牵出案中案 2020年7月7日晚,成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检查发现汉韵足浴店存在卖淫情况,随即通知高新分局治安署。当夜11点多,芳草街派出所全部警力被召集到单位参与办案,时任临时副所长兼办案队队长徐咏斌带领警力到达现场,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并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案发当晚情况,7月8日凌晨,该足浴店幕后老板蔡某军被社区民警通知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到达后被控制在派出所内。蔡某军制作了询问笔录后,由于其并非在足浴店现场被控制的违法人员,当日获准离开。 2020年7月8日下午,该足浴店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苟某某被警方抓获。在审讯过程中,苟某某提及“军哥”,办案民警注意到“军哥”可能与蔡某军存在关联,但通过涉案人员辨认照片程序,未能确认“军哥”即为蔡某军,且未发现蔡某军银行账户与苟某某存在资金往来。 2020年7月8日,芳草街派出所全员侦办足浴案。早上10:07,一名民警提到蔡某军并将其名字发到群里,另一民警回复“没掌握”。受访者供图 2021年4月,高新区检察院对苟某某等人组织卖淫案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一审开庭前,苟某某在看守所提交了一份坦白检举材料,说明蔡某军是真正的投资人,自己只是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同年5月,该组织卖淫案一审开庭审理时,法院认为不影响苟某某的犯罪事实和性质认定,判处苟某某有期徒刑10年。 最高检巡回检察时关注到了该案。2023年下半年,蔡某军和另一个股东蒋某、芳草街派出所主管治安的民警彭某、主办足疗店组织卖淫案的民警罗某先后被抓并立案。 2023年11月4日,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拘留、逮捕。次年2月,他被移送审查起诉。 派出所副所长被指控徇私枉法 检方指控,徐咏斌作为芳草街派出所分管执法办案队的负责人,在该案的后续侦查工作中,基于皮某某曾在自己职务晋升中给予帮助,为徇皮某某的私情,故意不安排对蔡某军采取有效侦查措施,包庇、放纵蔡某军、蒋某,致使二人未受追诉。 检方认为徐咏斌存在四项枉法行为:第一,销毁询问笔录。检方指控称徐咏斌销毁了2020年7月8日对蔡某军的询问笔录,并向罗某等办案人员隐瞒了蔡某军案发后来所接受调查并做笔录的事实。 第二,未采取有效侦查措施。检方指出,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徐咏斌不对蔡某军采取有效侦查措施,在检察机关三次提出查明“军哥”身份并进行抓捕、收集蔡某军言词证据等补侦意见后,以同案犯不指认和资金查询未关联蔡某军为由,不安排罗某探组采取直接询问蔡某军、调查个人基本信息等常规侦查措施。 2025年11月3日,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二次开庭。受访者供图 第三,检举材料处理不当。检方指控,2021年4月苟某某在看守所检举揭发蔡某军为足浴店幕后真正老板后,同年5月25日该材料流转至芳草街派出所,徐咏斌、罗某在未开展侦查工作的情况下,由徐咏斌安排直接回复坦白检举材料“无战果”。 第四,涂改辨认笔录。检方称,2023年4月最高检巡察组向罗某核实坦检材料调查情况时,罗某提议将苟某某等人未入卷的辨认笔录时间从2020年涂改为2021年,徐咏斌为掩盖包庇、纵容行为,同意罗某涂改辨认笔录以应付巡察组。 一社区民警因通风报信获刑 针对检方指控,徐咏斌及辩护律师均作出相应辩护,核心观点为徐咏斌不存在徇私枉法行为。 辩护律师指出,徐咏斌与皮某某确系朋友关系,皮某某任职于某移动出行平台,除徐咏斌外,亦与当地警方多名时任领导相识。律师进一步说明,皮某某在汉韵足御案发后(即2020年7月份)是否找过徐咏斌,并无证据予以证实。 关于销毁笔录,徐咏斌否认曾给蔡某军制作过笔录。他表示,现有证据显示,该笔录实际由治安署办案人员制作,且笔录表明蔡某军与案情关联度较低,蔡某军才被放行。辩护律师指出,在案证据材料中,没有证据证明“徐咏斌签字放行”。 关于侦查措施,其辩护律师称,多段聊天记录可佐证,为核实蔡某军的真实身份,徐咏斌已开展相关工作。2020年8月,徐咏斌曾联系某平台工作人员,说明因组织卖淫案件的收费前台放置了该平台收费二维码,希望调取该公司流水。对于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徐咏斌主观上无法预知,不存在“故意”不安排有效侦查措施的情形。 足浴案案发后,徐咏斌在群里安排工作。受访者供图 关于检举材料,辩护律师称,苟某某的坦白检举材料于2021年4月在看守所作出,但直至当年5月25日才送达芳草街派出所;苟某某的案件已于当年5月12日一审宣判,但直至5月24日才给苟某某送达判决书。因案件处于上诉阶段,派出所未能借到提票,无法对苟某某进行提审,同时按照分局要求,相关回复需在当年6月4日前上报,因此内勤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回复“无战果”符合客观情况。 关于涂改辨认笔录,辩护律师表示,相关材料虽存在涂改痕迹,但不存在“徐咏斌同意罗某涂改”的情况——徐咏斌看到材料时,罗某已完成涂改。徐咏斌仅误以为是时间书写错误,主观上并不知晓材料内容不真实。 对于以上的指控和辩解,合议庭并未当庭表态。11月21日晚,经过多轮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后,庭审进入尾声,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关于芳草街派出所被以徇私枉法立案的另外两名民警的情况,其中主管治安的社区民警彭某,因未及时移交足浴店涉黄线索且在案发前多次通风报信获取利益而获刑;罗某被立案侦查后曾取保候审,目前尚未移送审查起诉。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
煤矿6年盗采百万吨煤 检察院:主观恶性小没必要追刑责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近期,贵州桐梓县一煤矿非法采矿6年、破坏5亿多元矿产资源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当地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局)作出罚没1047万元的行政处罚后,案件因涉刑事犯罪被移交给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未及时补交材料,导致案件在县公安局搁置8年。11月25日,举报者杨鹏(化名)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对这起案子不断追问8年后,桐梓警方今年4月回复,认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桐梓县人民检察院也认为,涉案煤矿非法采矿主观恶性不大、危害后果已消除,不具备刑事处罚必要性。“国土局认定它2011年至2017年非法越界采矿。我们2014年就在举报,相当于3年时间里,它一边被举报一边非法采矿。非法盗采国家矿产130多万吨,破坏矿产资源5亿多元,我认为情节严重,应涉及刑事责任。”杨鹏介绍,此事被报道后,当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但目前尚无进展。 涉案煤矿(受访者供图)煤矿6年非法采矿百万吨被罚没1047万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案件8年无结果杨鹏介绍,他所在的公司2010年曾前往桐梓县经营煤矿,因矿场地下煤炭资源枯竭,公司放弃了经营。因此,他对矿区的情况比较熟悉。“2014年,我发现当地一家名为万顺煤矿的企业在无证无许可情况下,非法盗采国家煤炭资源,开始进行举报。”杨鹏说,万顺煤矿曾因此被处罚过,但盗采行为一直没有停止。2014年7月,杨鹏反复向县、市、省举报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根据调查认为,被举报的开采区域与万顺煤矿被许可的范围不重叠,“如涉及越界开采情况,请桐梓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两年后,桐梓县国土资源局初步认定万顺煤矿涉嫌非法越界开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非法开采情况进行测量、评估。经评估,万顺煤矿非法越界开采煤炭资源136.78万吨,直接造成煤炭资源破坏价值为51107.4万元。2017年4月,桐梓县国土资源局根据鉴定结论,认定万顺煤矿在2011年至2016年越界开采,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952.3万元、罚款95.23万元,合计1047.53万元;责令立即向审批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调整划定矿区范围。同时,该局认为越界开采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等条款,将该案件移交给桐梓县公安局,并同步移交《案件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万顺煤矿越界开采资源量价值鉴定报告》。杨鹏说,案件移交后迟迟没有结果,甚至连是否立案都不确定。 “直到今年,县公安局回复说,他们接收案件并初审后,要求国土局再补交一些资料,但国土局一直没有补交,公安局因此未予立案。”杨鹏说,今年6月,桐梓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市民投诉平台回复,称该局工作人员没有高度重视县公安局的来函要求,对该事项未继续跟踪,以致未按照县公安局的要求补充证据材料。 涉案煤矿6年非法采矿百万吨(受访者供图)检察院详述“不具备刑事处罚必要性”:主观恶性小,危害已消除今年4月,案件移交8年后,桐梓县公安局对该案作出结论:经审查,这起非法采矿案“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非法采矿130多万吨,破坏国家矿产资源价值5亿多元,只按非法所得的10%罚款95万元,最后还把非法开采区调整成合法采矿区,我觉得违背了‘罪罚相当’的法律原则。”杨鹏说,他向桐梓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了立案监督,该院进行了详细的回复。今年7月,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简称《通知书》)认为:万顺煤矿越界开采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有特定成因,非法采矿的主观恶性不大;其危害后果已消除,不具备刑事处罚的必要性,桐梓县公安局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通知书》称,因当地煤炭政策管理政策变化,三家煤矿调整了矿区平面坐标,加上煤层结构特殊等原因,万顺煤矿实在原开采区开采,导致调整后出现越界开采情况;因上述历史原因,造成了万顺煤矿自2001年开始开采区就在采矿许可证界外;依照2015年的开采边界实测报告,万顺煤矿建矿至今开采的煤炭资源属于无矿权设置的空白区资源;万顺煤矿从2010年开始,陆续向县、市、省主管部门申请矿区范围调整,均未得到及时、有效答复和批复。《通知书》称,万顺煤矿接受行政处罚后,损害得到有效修复;2018年,贵州省国土厅对万顺煤矿调整矿区,重新颁发采矿许可证,其原本越界采矿区已纳入合法采矿许可证范围。《通知书》称,万顺煤矿的越界开采,是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下进行,采矿许可证均有年审,且每年正常缴纳税款和矿产资源开采金,越界开采行为未得到监督、纠正和制止,企业基于行政行为信赖,对开采行为容易陷入错误认知;万顺煤矿的非法采矿客观存在,但与矿区煤炭储量不清、管理政策多轮调整、行政审批周期长、程序复杂等问题有必然联系。桐梓县人民检察院还认为,县公安局认为县国土资源局需要补正材料,依法需要3日内通知其补正,但在逾期未补正的情况下,依法应该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和查证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桐梓县公安局对2017年的该案未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检察院依法制发了《纠正违反通知书》予以监督纠正。 桐梓县人民检察院详细阐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文件截图)当地正积极开展工作 目前尚无进展律师称此案已属“情节特别严重”杨鹏说,此事被媒体报道后,桐梓县分管副县长以及相应职能部门正在积极展开工作,但目前尚无处理进展。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介绍,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关于非法采矿的条款规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非法采矿的司法解释,该案中涉案情节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类型,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办理中,是否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上给予减轻。而直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则有明确的规定情节。”李智介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在审查办理期间,可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情况只有两种,一种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一种是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李智认为,此案非法采矿的规模、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均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不符合上述两种不予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李智表示,桐梓县检察院的《立案监督通知书》中,针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阐述了详细理由,比如主观恶性不大、损害后果消失、历史原因导致非法开采等。而《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6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桐梓县检察院列举的理由并不在规定的6种情形之内。“国家对于非法采矿行为打击力度比较大。违法者除了应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还应当被追究民事责任。”李智介绍,当地检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益组织可以对非法开采者提出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相关单位赔礼道歉、进行修复、赔偿生态环境损害。11月25日,记者分别联系桐梓县县政府、检察院负责处理此事的分管领导,了解案件的处理进展,以及此前《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中的结论是否有变动。两位领导均表示,采访需要与宣传部门对接。县政府领导发来一个邮箱,记者将证件及采访提纲按要求发往该邮箱,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11月26日,记者根据遵义市政府官网公布的发言人信息,分别联系桐梓县宣传部、政府办两位发言人。政府办发言人表示,采访需要联系宣传部,并提供了宣传部科室电话。该科室电话无人接听。宣传部发言人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忙线状态。 -
航班座位究竟为何锁?10家航司被约谈 要求限期整改 近期,飞机“锁座”及有偿选座服务引发热议,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线选座时经济舱前排、靠窗、靠过道等较为便利舒适的座位常被单独锁定,要么无法选择,要么需额外付费或用积分兑换。这一行为无异于是航司变相增加收益的手段,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苏省消保委长期关注民航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今年9月发布《被“锁住”的选择权:当基础服务成为付费选项,消费者权益保障从何谈起?》一文,明确指出航司锁座收费存在规则不透明、范围过度扩大、收费缺乏合理依据三大核心问题。为全面掌握情况,江苏省消保委随后组织开展了专项消费调查,通过线上消费体察、协议文本分析等方式,对十家航空公司进行了深入核查。为厘清行业经营边界,推动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江苏省消保委于11月21日线上约谈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十家航空公司。 会上,江苏省消保委结合调查结果,通报了机票锁座服务市场存在的四个问题:一是锁座行为普遍存在,优质座位过度锁定。10家航司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购票阶段锁座比例介于19.9%—62.1%之间,均值达38.7%。且锁定范围高度集中于经济舱前排、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仅开放中间区域、机尾等舒适度较差的座位供免费选择,限缩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二是解锁机制变相付费,挤压普通消费者权益。锁定的优选座位主要依赖会员积分/里程兑换,但非会员或偶尔出行的消费者缺乏积分累积渠道,只能被动接受普通座位;部分航司进一步增设付费路径,开放积分/里程付费购买座位,实质将“基本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变相提高出行成本。三是信息不透明且解释不合理,侵犯知情权。部分航司选座页面标识模糊,购票时未显著告知锁座规则与收费标准;客服回应则多显牵强,常以“保障安全”“系统默认”等为由,与“高比例锁座、付费即解”的实际相悖,无法提供合法合理依据。四是协议文本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权利义务设置不对等。未以显著方式详细告知锁座规则等关键信息;模糊化表述为单方锁座提供便利规避责任;按会员等级、付费能力划分座位,对座位资源进行歧视性分配;赋予航司“单方调整座位”的绝对权利,未设置异议渠道及补偿机制。江苏省消保委表示,航空运输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消费者购买机票后,即与航空公司建立了航空运输合同关系,依法享有包括选择合适座位在内的基本服务权利。当前部分航空公司将本属常规服务范围的座位通过锁定方式进行收费的做法,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企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定第一责任人,任何商业模式的创新都必须建立在守法诚信与公平交易的基础之上。各航空公司应当切实承担起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开展自查自纠,优化服务规则,积极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航空公司在服务中必须恪守三项基本原则:一是确保信息透明,清晰、完整、及时地向消费者告知座位分布与收费政策;二是保障规则公平,确保购买同等票价旅客享有平等的选座机会;三是尊重选择自主,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杜绝变相强制消费。同时,江苏省消保委就飞机票锁座问题的整改工作,向各航司提出两点明确要求,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选座规则进行全面梳理,重点解决“锁座范围过度”问题,取消付费或者所谓“积分兑换”等形式的变相付费选座模式,确保免费可选座位数量合理、分布均衡,仅保留出于“特殊旅客座位预留、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目的的必要座位锁定,不得将普通经济舱基础座位大比例纳入付费范畴。二是对于协议文本中存在的涉嫌“锁座”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梳理和修改,不应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将航司的“权利”限制在合理且透明的框架内,并对应其应尽的告知义务。江苏省消保委将持续关注各航司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督措施。呼吁各航空公司切实承担起企业主体责任,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置于首位,通过诚信经营和服务优化,共同营造公平、透明的航空消费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
教师猥亵儿童因病申请监外执行 法院:其有生命危险 11月26日,@新京报:近日,湖南涟源法院发布公示称,56岁教师石双全猥亵儿童被判刑二年五个月,石双全以患多种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医院诊断石双全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目前有“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表现。法院审查认为,石双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公示期从11月21日起。 湖南涟源法院发布公示涟源法院的公示中写道:罪犯石双全,男,1969年3月18日出生于湖南省涟源市,公民身份号码432503196903180010,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系涟源市芙蓉学校教师,住湖南省涟源市石马山街道办事处石梅社区政府机关宿舍。罪犯石双全猥亵儿童一案,本院于2025年7月14日作出(2025)湘1382刑初237号刑事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罪犯石双全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石双全以患有糖尿病、尿毒症、冠心病、高血压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查,罪犯石双全的病情经委托娄底市中心医院诊断认为罪犯石双全所患疾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六条规定的保外就医条件,目前有“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表现。本院审查后认为,罪犯石双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图为湖南涟源法院11月26日,记者从涟源法院获悉,公示期已过,石双全已执行监外执行。记者从涟源市教育局获悉,对石双全的相关处理程序正在进行。来源:新京报、“涟源法院”公众号 D21延伸阅读60岁男子摸女童私处被判2年 儿子拍脸挑衅受害人家属 “他带着2岁孙子,在小区公共场所猥亵我7岁的女儿。事发后我们得知他有强奸罪前科,到现在也没有赔礼道歉”。近日,河南郑州吴女士(化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自己女儿彤彤遭到同小区60岁老人殷某某的猥亵。案发后,殷某某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收到判决书后,吴女士不服该判决,向检方申请抗诉。案件发生于今年2月4日。根据吴女士的讲述,她在家里打扫卫生,女儿彤彤带着2岁弟弟下楼买零食,遇到照看孙子的殷某某。吴女士称,此前两家小孩曾一起玩耍,大人也都打过照面,几个孩子并没有防备,自然玩到了一起。后来,殷某某搭着彤彤的肩膀,引导3个孩子走到小区内的小花园。吴女士回忆,殷某某坐在小花园亭子旁的凳子上,多次夸赞彤彤长得漂亮,“让孩子走到他面前,说爷爷看看到底漂不漂亮”。一审判决书显示,殷某某用左手伸入彤彤上衣内抚摸其肚子,后沿着肚子向下伸入彤彤的生殖器官,对她进行了猥亵。彤彤感到疼痛后大叫,殷某某立即将手抽出。事发后,彤彤带着弟弟赶回家,将自己的遭遇告知了吴女士。吴女士立即报警,并带女儿前往医院检查。经检查,彤彤外阴未见明显破损与出血,处女膜未见明显破裂口及出血。次日,殷某某被警方传唤到案,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中国新闻周刊从一审判决书中看到,多年前,殷某某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月5日,案发次日,殷某某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半个月后被逮捕。公诉机关认为,殷某某以满足性欲为目的,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彤彤及其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殷某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费等共计35万元,同时要求依法追究殷某某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彤彤及其家属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认为,殷某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应从重处罚。殷某某有强奸前科,被害人系幼女,对其心理精神造成严重影响,建议量刑5年以上。11月6日,郑州市上街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殷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不过,法院驳回了彤彤及其家人的民事诉讼请求,理由是他们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且缺少法律依据。法院认为,殷某某有强奸前科,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依法从重处罚;根据案件具体事实情节以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后果,依法对殷某某作出上述刑罚。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彤彤母亲吴女士认为量刑过轻,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吴女士认为,有强奸前科的殷某某在公众场所猥亵不满12岁的幼女,这些情节都是从重处罚的要素,“民事部分是次要的,希望刑事部分能公平公正判决”。 家属收到检察院抗诉请求答复书 图/受访者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伤害或者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上述法条还规定,以生殖器侵入肛门、口腔或者以生殖器以外的身体部位、物品侵入被害人生殖器、肛门等方式实施猥亵的,或采取其他恶劣手段实施猥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等,应当认定为“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据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5年以上刑期需符合法定加重情形,目前来看,殷某某仅单次猥亵,叠加前科等要素也难达5年以上刑期标准。“殷某某只是伸手触摸女童生殖器官,该行为未达到法定的‘猥亵手段恶劣’标准,且无多次猥亵、致被害人轻伤等‘其他恶劣情节’,故不构成此情形。”赵良善补充。吴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案发至今,殷某某不仅没有道歉,其家属还在小区挑衅她的家人。“他的儿子见到我家人,一直盯着看,又拍自己脸,做怪动作吓唬小孩。”吴女士得知后立即报警,社区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她也担心一家人的安全问题,“现在我们基本只在自家楼下玩”。这件事也给彤彤造成了一定的创伤。吴女士称,自女儿上幼儿园起,他们就在进行儿童性教育,但身边的危险依然防不胜防,“现在不爱说话,不怎么和异性玩耍,连换衣服都要反锁门,怕爸爸看见”。针对这一情况,赵良善认为,孩子表现出自闭胆小、排斥异性等,反映出其心理可能遭受创伤,可作为“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初步线索。后续可以结合专业鉴定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作为定案证据。赵良善称,如有为孩子就医产生的费用证明,以及孩子因猥亵产生严重精神损害证明,如心理评估报告、诊疗记录等,家属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1月14日,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认为吴女士“符合抗诉条件,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决定抗诉”。 -
80后男子跪别无人老宅:没有父母后感觉家不再是家 来源:九派新闻“没有亲人的老宅,反而每次离开更加刻骨铭心,毕竟这里记载了父母一辈子的辛苦,也留下了自己儿时的成长记忆。”11月24日,江苏徐州邳州的范先生跪别老家,在门口三次叩首后锁上门离开。随后,他发布了这一视频,引起广泛共鸣。 范先生跪别老家并三叩首 图/受访者提供11月25日,范先生告诉九派新闻,老宅约一年无人居住。其称,父亲于3年前去世,妈妈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情况较严重,生活无法自理,目前住在养老院里。自己于18岁离家上大学,目前在天津成家定居。两个哥哥也已经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大哥在镇上,二哥在村里,二哥或三叔偶尔会去看看老宅。据其介绍,老宅是父亲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是村子里首个青砖瓦房,为了让父母晚年能住得更舒适,2018年,他将老宅翻盖。离世前,父亲在翻盖的老宅里住了4年。范先生称,他磕头的方向也是放着父亲遗像的方向,自从父亲去世后,每次离家前,都会在父亲遗像前磕个头再走。“算是一种告别和告慰,要不然我走了和谁说呢?”他表示,磕头是在告诉父母自己又要出远门了,如果要念叨些什么,希望能保佑母亲和后代一切平安顺利。“以前每次回家觉得像一个任务,好像过节就必须回家,离家的时候也只是觉得要出远门工作了,那个时候不相信人间有白头,有别离。”范先生感慨,随着年纪增长,加上这几年经历了父亲去世、母亲生病,他离开老宅时,心里也更加留恋。范先生回忆,以前每次回家,家里父母都早早开着大门等待,把床铺收拾得干净整洁,离家的时候,妈妈会叮嘱他好好工作。“现在我每次回家只能自己打开家门,自己把床铺好,走的时候自己锁门,也没有人送我。”他提到,由于前段时间一直下雨,家里发霉很严重,“非常心酸和难过,感觉这个家没有父母之后也就不像是个家了。” 以前老宅热闹时 图/受访者提供范先生称,现在,他尽量每个月回去一趟,希望母亲能熬过这个冬天。“希望在外的游子都能多回家看看,其实老人老去的速度比我们想象得要快。”范先生说。记者:彭茸雯延伸阅读村民在宅基地翻建老宅成违建:街道办让先建房再补手续 一栋两层框架楼伫立在山脚下,四周被黑色院墙环绕经济观察报 记者 田国宝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和平村附近,一栋两层框架楼伫立在山脚下,四周被黑色院墙环绕,院内荒草丛生。从发黑的水泥墙体、生锈的钢筋、被枯草覆盖的灰砖看,这栋框架楼已停工许久。王文利从小和父母及两个弟弟在和平村的老房子中生活。2017年,王文利的父亲王德玉去世后,老房只剩下母亲由淑华一人居住。老房年久失修且位于山脚,几个孩子担心暴雨时房子有坍塌风险,想帮助母亲翻建老宅。2018年至2019年,王文利和弟弟多次拿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前往村委会、街道办和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称“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咨询申请翻建房子的相关事宜。彼时,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的金州区农镇办在金州区和大连开发区合并为金普新区的过程中被撤销,宅基地审批职能尚未明确。王文利说:“当时街道办让我们先建房子,等有了职能部门再补办手续。”2019年10月,新房子还未建成,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对由淑华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于2019年11月1日前自行拆除位于大连金普新区中长街道和平村响水寺23号的建筑物。此后,由淑华多次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试图将房子建起来。尽管终审法院作出对由淑华有利的判决,但翻建工程至今未复工。对此,金普新区规划局以“涉密”为由拒绝了经济观察报的采访请求;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终审判决责令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暂不便介绍相关情况。翻新老房子1964年,18岁的由淑华从大连市西岗区来到大连市金州区和平村插队,并将户口迁入和平村。目前,她身份证上的住址为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和平村响水寺23号。1967年,21岁的由淑华与当地村民王德玉结婚,并相继生下王文利、王喜宏、王喜岩三个孩子。知青回城政策出台后,由淑华在城里工厂工作了四五年,因身体不好办理病退,又回到和平村响水寺23号居住。王文利介绍,当时父母只有两间房,因孩子多,重新申请了五间房的宅基地,但因经济拮据,最终仅建四间房。 王文利介绍,当时父母只有两间房,因孩子多,重新申请了五间房的宅基地,但因经济拮据,最终仅建四间房 网络配图由淑华提供的老房子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显示,老宅用地面积2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67.7平方米,房屋为砖木结构平层,建筑面积75.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人为王德玉。2017年底,王德玉去世。几个孩子担心母亲独居不安全,希望翻建老房,以后儿孙辈也可以常来陪伴。2018年11月,王喜岩以母亲由淑华的名义向和平村村委会申请翻建房屋,获得村委会同意。王喜岩向中长街道咨询时得知,金州区乡镇办已于2010年撤销,宅基地审批职能尚未明确。王文利说,当时街道让先翻建房子,等以后再补办手续,但只是口头说,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此后,他们又向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咨询建设规划手续,但未获得明确答复。王文利回忆,翻建工程于2019年6月开工;7月11日,因群众举报由淑华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建旧房”,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到施工现场拍照取证,并责令停工。2019年9月17日,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再次到翻建现场检查、勘查,并对王文利等人做笔录。检查结果显示,翻建房屋为两层,总建筑面积480平方米,框架结构,未完工,已停工。2019年9月29日,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向金普新区友谊国土所出具复函,认定此事由综合执法局管辖;9月30日,友谊国土所向中长街道办事处出具复函,认定翻建房屋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由综合执法局管辖。2019年10月9日,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正式立案。该局为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金普新区住建局”)下属单位。2019年10月16日,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建议“拆除超建部分”,该建议“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及局领导同意”。10月29日,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由淑华在11月1日前拆除和平村响水寺23号的建筑物。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及局领导同意”的“意见”和最终作出的“决定”前后不一,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未解释原因。王文利说,其母翻建房屋并非没有申请手续,而是由于当时新区没有相应职能部门,所以无人受理。她承认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建房屋,愿意接受处罚并拆除超建部分,但无法接受全部拆除。由淑华将建筑面积为75.9平方米的老房子翻建成480平方米(这一数字为最初勘查认定,后确认为423.29平方米)是否属于超建,并未出现在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及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中。违建诉讼2019年12月25日,由淑华针对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向金普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决定。2020年3月19日,金州新区管委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2020年12月,由淑华向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下称“金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2021年3月24日,金州法院受理案件。2021年4月27日,金州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上述两份决定。一审法院认为,由淑华虽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翻建房屋,但翻建基于原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行政机关未认定原房屋违反规划要求,因此即使翻建未经许可,也属较轻违法行为,处罚应区别于乱占农地等严重违法行为。金州区法院指出,该房屋用途为自住,原有住房年久失修、漏雨。翻建前由淑华已向村委会递交申请,并在行政机关调查时按要求停工。行政机关未能证明翻建对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造成严重影响。在此情况下,执法机关应优先采取责令补办规划手续等改正措施,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对由淑华权益造成过度损害。此外,金州法院认为,由于审批职能不明确,由淑华翻建房屋申请无人受理,辖区内“未批先建”现象较为普遍,其后果完全由由淑华承担不合理。且金普新区执法队意见为“建议拆除超建部分”,并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及局领导同意,而最终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却要求“自行拆除全部建筑物”。两者范围并不相同,对权益影响差别明显,违反行政程序内外一致性原则,应属程序违法。金州法院认定,虽然由淑华“未批先建”的⾏为涉嫌违法,但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和金普新区管委会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程序违法,应予撤销。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和金普新区管委会不服,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大连中院”)提起上诉。2022年9月28日,大连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并责令执法局依法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大连中院认为,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和金普新区管委会应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审法院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依法予以撤销并⽆不当,但未责令⾦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案涉违法⾏为重新作出⾏政⾏为,“本院予以纠正”。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仍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辽宁高院”)申请再审。2023年9月20日,辽宁高院驳回请求。金普新区管委会未参与再审。辽宁高院认为,由淑华曾向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咨询建设规划手续但未获明确答复,也未被告知审批部门,因此是否可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尚不确定,不宜简单判定由淑华无法通过改正消除对规划的影响,一二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的再审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图为法槌 网络配图重新处罚根据终审要求,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决定。2024年8月14日,金普新区住建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再次认定由淑华行为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重新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如当事人限期拒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执行;考虑到居住问题,原则同意由淑华在原房屋地址,按原面积、原高度恢复重建。”2025年4月22日,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向由淑华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先行告知书》,拟作出“30日内自行拆除”的行政决定。上述两份决定书均非正式的处罚决定。直到2025年8月5日,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下达《辽宁省城市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辽〔02〕〔06〕综执限拆决字〔2024〕第11012号),要求由淑华在30日内自行拆除位于和平村响水寺23号的423.29平方米建筑物,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根据上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由淑华翻建房屋的在建工程若30日内未自行拆除,将面临强制拆除。9月8日,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王文利,执法队将进行强制拆除。为阻止强制拆除,9月9日,由淑华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下称“甘井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9月12日,大连金普新区光中街道办事处(2019年底由原中长街道和光明街道合并而成)下发《关于由淑华涉法涉诉违法建设维持现状的通知》要求:一、严禁继续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建设、装修、加固或其他可能改变建筑物现状的行为;二、维持现状义务,不得擅自转移、损坏建筑物或相关建筑材料,确保现场保持行政执法机关认定的状态;三、配合监管检查,我街道将联合执法部门定期巡查,应予配合,不得阻扰。一位接近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的人士透露,对是否强制拆除由淑华翻建房屋及是否执行二审判决,金普新区住建局内部存在分歧;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内部曾尝试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但金普新区住建局内部意见不一,尚不清楚该决定书是否已被撤销。若甘井子法院立案,强制拆除程序应中止。9月29日晚,王文利告诉经济观察报,甘井子法院已受理起诉书,尚未出具正式立案通知书;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也未推进强制拆除程序。2025年9月25日,金普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经济观察报,关于由淑华翻建房屋一事,已请示相关领导。因二审判决要求综合执法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目前仍在履行过程中,尚未正式作出最终处罚。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金普新区综合执法局将对由淑华翻建房屋行为作出新的处理决定,这是否意味着8月5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已经失效,金普新区住建局没有给予明确答案。对于由淑华翻建房屋是否具备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等问题,金普新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称,由淑华事情由金普新区住建局主导,如果住建局接受采访过程中需要规划部门配合,届时,他们愿意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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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男子摸女童私处被判2年 儿子拍脸挑衅受害人家属 “他带着2岁孙子,在小区公共场所猥亵我7岁的女儿。事发后我们得知他有强奸罪前科,到现在也没有赔礼道歉”。近日,河南郑州吴女士(化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自己女儿彤彤遭到同小区60岁老人殷某某的猥亵。案发后,殷某某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收到判决书后,吴女士不服该判决,向检方申请抗诉。案件发生于今年2月4日。根据吴女士的讲述,她在家里打扫卫生,女儿彤彤带着2岁弟弟下楼买零食,遇到照看孙子的殷某某。吴女士称,此前两家小孩曾一起玩耍,大人也都打过照面,几个孩子并没有防备,自然玩到了一起。后来,殷某某搭着彤彤的肩膀,引导3个孩子走到小区内的小花园。吴女士回忆,殷某某坐在小花园亭子旁的凳子上,多次夸赞彤彤长得漂亮,“让孩子走到他面前,说爷爷看看到底漂不漂亮”。一审判决书显示,殷某某用左手伸入彤彤上衣内抚摸其肚子,后沿着肚子向下伸入彤彤的生殖器官,对她进行了猥亵。彤彤感到疼痛后大叫,殷某某立即将手抽出。事发后,彤彤带着弟弟赶回家,将自己的遭遇告知了吴女士。吴女士立即报警,并带女儿前往医院检查。经检查,彤彤外阴未见明显破损与出血,处女膜未见明显破裂口及出血。次日,殷某某被警方传唤到案,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中国新闻周刊从一审判决书中看到,多年前,殷某某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月5日,案发次日,殷某某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半个月后被逮捕。公诉机关认为,殷某某以满足性欲为目的,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彤彤及其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殷某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费等共计35万元,同时要求依法追究殷某某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彤彤及其家属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认为,殷某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应从重处罚。殷某某有强奸前科,被害人系幼女,对其心理精神造成严重影响,建议量刑5年以上。11月6日,郑州市上街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殷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不过,法院驳回了彤彤及其家人的民事诉讼请求,理由是他们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且缺少法律依据。法院认为,殷某某有强奸前科,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依法从重处罚;根据案件具体事实情节以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后果,依法对殷某某作出上述刑罚。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彤彤母亲吴女士认为量刑过轻,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吴女士认为,有强奸前科的殷某某在公众场所猥亵不满12岁的幼女,这些情节都是从重处罚的要素,“民事部分是次要的,希望刑事部分能公平公正判决”。 家属收到检察院抗诉请求答复书 图/受访者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伤害或者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上述法条还规定,以生殖器侵入肛门、口腔或者以生殖器以外的身体部位、物品侵入被害人生殖器、肛门等方式实施猥亵的,或采取其他恶劣手段实施猥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等,应当认定为“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据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5年以上刑期需符合法定加重情形,目前来看,殷某某仅单次猥亵,叠加前科等要素也难达5年以上刑期标准。“殷某某只是伸手触摸女童生殖器官,该行为未达到法定的‘猥亵手段恶劣’标准,且无多次猥亵、致被害人轻伤等‘其他恶劣情节’,故不构成此情形。”赵良善补充。吴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案发至今,殷某某不仅没有道歉,其家属还在小区挑衅她的家人。“他的儿子见到我家人,一直盯着看,又拍自己脸,做怪动作吓唬小孩。”吴女士得知后立即报警,社区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她也担心一家人的安全问题,“现在我们基本只在自家楼下玩”。这件事也给彤彤造成了一定的创伤。吴女士称,自女儿上幼儿园起,他们就在进行儿童性教育,但身边的危险依然防不胜防,“现在不爱说话,不怎么和异性玩耍,连换衣服都要反锁门,怕爸爸看见”。针对这一情况,赵良善认为,孩子表现出自闭胆小、排斥异性等,反映出其心理可能遭受创伤,可作为“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初步线索。后续可以结合专业鉴定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作为定案证据。赵良善称,如有为孩子就医产生的费用证明,以及孩子因猥亵产生严重精神损害证明,如心理评估报告、诊疗记录等,家属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1月14日,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认为吴女士“符合抗诉条件,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决定抗诉”。记者:王春晓(heli6060@163.com)编辑:胡韵 -
21岁员工宿舍猝死未获工伤认定 监控显示其凌晨搬宿舍 贵州21岁男子周令杰于今年4月入职了“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厦门新能安公司),担任二级生产技术员。7月29日,周令杰父亲接到警方电话,称周令杰死亡,警方认定其为“非他杀”。 次日,周令杰的父母和贵州的亲属赶到厦门的公司,希望了解周令杰的死因。他们要求公司提供周令杰的劳动合同、入职体检报告、考勤表、工资单,以及死亡前工作场所和宿舍的监控视频,均被公司拒绝。 在周令杰家属的提议下,8月8日,厦门新能安公司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厦门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8月20日,厦门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随后,家属申请了行政复议,10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做出维持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周令杰的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弟弟曾经长时间上夜班,出事前的大半个月,弟弟常常从早上7:40左右工作至晚上8点。家属认为周令杰属于“过劳死”。入职三个半月后“猝死”周令杰于2004年出生于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某村。他的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周令杰高二辍学后,在贵州工作过一段时间。由于父亲周某宇在厦门开搬家货车,今年春,周令杰从贵州来到厦门。随后,他通过招聘,于4月15日进入厦门新能安公司工作。 哥哥并不清楚周令杰的工作内容。他曾通过微信询问,弟弟只答“在厂里打螺丝”。事后,他看到弟弟的工牌和资料,显示为“工艺工程部 二级生产技术员”。 ▲周令杰的工牌 图据受访者7月29日,父亲周某宇接到厦门市公安局洪塘派出所电话,称周令杰已死亡。30日,周令杰的部分家属从贵州铜仁赶至厦门。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的出诊记录显示,7月29日,公司保安用手机首次呼叫,14:49,急救中心受理。医务人员到场诊断周令杰为“临床死亡”,体征状况为“意识丧失,生命征消失,可见大片皮肤青紫。心电图呈直线。”随后,医务人员将现场移交警察处理。8月2日,洪塘派出所出具了《非正常死亡证明》。 ▲急救中心出诊记录 图据受访者红星新闻记者看到,8月8日,经周某宇签字,厦门新能安公司向人社局出具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称,“2025年7月29日下午14:40在宿舍发现员工死亡,警方认定为非他杀。”这份材料中还有“受伤害部位”“职业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等栏,均为空白。从周令杰入职到被发现死亡。他在厦门新能安公司的工作时间仅有3个半月。“我弟弟之前身体很好,中学时还经常参加篮球、乒乓球比赛。”周令杰的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并提供了几段周令杰读中学时打篮球比赛的视频。 ▲周令杰读中学时打篮球的自拍照 图据受访者“不予认定工伤”8月20日,厦门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将周令杰的工作岗位描述为“操作工”。《决定书》描述,7月29日8时左右,制造工程部组长在车间开早会时发现周令杰没有报到,其通过微信及电话联系,对方均未接,组长遂向上级汇报。中午下班后,组长到周令杰居住的公司宿舍,发现其躺在床上,呼之不应。随后120及110到现场,经医生确认,周令杰已死亡,厦门市公安局洪塘派出所经调查后排除他杀。人社局对相关证人调查核实及现场监控查实,周令杰于28日正常打卡上班,20时打卡下班后回宿舍休息。29日上午未到车间上班,下午被发现猝死在宿舍床上。厦门人社局认为,周令杰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其死亡也非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该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决定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8月27日,周令杰父母聘请的律师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据10月23日后者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律师认为,宿舍是用人单位管控的“工作配套空间”“临时工作场所”;此外,事发前一晚,因宿舍漏水,周令杰和其他员工按公司要求,从原宿舍搬至六楼宿舍,该行为与工作直接绑定,搬迁时间与工作班次绑定。因此,宿舍应视为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死亡时间或突发疾病的时间应认定为“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 ▲厦门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结论《行政复议决定书》记载了另外两位员工的陈述,周令杰的组长米某7月29日早上发现周令杰未报到,微信、电话均联系不上,遂在生产管理群向主管报告。随后,米某忙工作,11点多下班吃过饭后,去宿舍找周令杰,发现后者没有呼吸,于是联系公司保安。保安打电话报了警。周令杰的室友刘某陈述,他7月28日上夜班,29日早上8点回宿舍洗漱后就睡了,他看到周令杰躺在下铺睡觉,没有交流。直到下午2点多,听到组长叫周令杰,下床拍了拍周令杰,感觉他身体冰凉,才察觉出事。最终,厦门市人民政府认定,周令杰系在下班后在宿舍被发现死亡,该地点并非其工作岗位;单位安排的职工宿舍,是方便职工下班后休息居住的场所,属于职工的居住地,而非工作场所的延伸;此外,在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周令杰在下班后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因此,维持厦门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家属质疑“过劳死”周令杰的表姐告诉红星新闻,30日到达厦门后,亲属要求厦门新能安公司提供周令杰的劳动合同、入职体检报告、考勤表、工资单,以及死亡前工作场所和宿舍的监控视频等,但均被拒绝。《行政复议决定书》还载,考勤记录显示,周令杰7月28日上午的上班时间为07:41-11:45,下午的上班时间为12:21-20:00。周令杰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至今没看到周令杰在工作岗位上的监控视频,只看到28日晚宿舍楼道的监控。家属了解到,因为3楼漏水,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员工自行搬至6楼。据《行政复议决定书》,洪塘派出所调阅了监控视频,显示周令杰于7月28日20:00打卡下班,20:25进入三楼宿舍,7月29日00:26-01:23期间分多趟搬运物品到六楼宿舍;29日07:29-08:22,两名舍友先后回到六楼宿舍,14:38组长等人到达六楼宿舍,14:46保安等人到达。此后,120急救人员和警察陆续到场。家属律师指出,7月28日20:25回到宿舍后,周令杰“开门时已经弯腰驼背,精神状态不佳”。29日凌晨0:32,周令杰开始搬行李箱和其他物品时“极度疲惫,眼神迷茫,并在开门时倚靠着三楼宿舍门口对面的墙上长达一分钟多”;而1:09第三趟搬被子、书包和食物开门后,“两次反复走门口,给人一种其已经无法分辨方向的迷茫感。”周令杰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为了了解弟弟的工作强度,他们获取了其从7月1日至28日的打卡考勤记录,显示28天里,周令杰有双休或调休,考勤的20天中,每天早上约7:40上班,中午11:45至12:20左右休息,但下班时间不一。其中7天在17:00或17:30下班,其余13天均在20:00下班。 ▲7月1日至28日周令杰的考勤记录 图据受访者行政复议过程中,家属律师统计了周令杰7月份的工作时长,20天一共工作205.5小时,按法定工时计算,加班时长为45.5小时。哥哥表示,有工友告诉他们,公司实行隔月“白班/夜班”轮换制度。家属认为,周令杰此前曾长时间上夜班。因此,家属要求公司提供4月15日至6月30日的打卡考勤记录,但遭到拒绝。11月25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周令杰的一位主管领导,对方拒绝回应。随后,记者联系该厦门新能安公司公关部的薛女士,对方表示,厦门人社局和市政府对此事已有鉴定和结论。随后,记者询问周令杰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出事前是否报告身体不适或申请休假,以及是否存在“超时工作”“过劳”情况,截至发稿,对方尚未回应。此外,家属至今对周令杰的薪资情况也不了解。他们调取了周令杰从4月1日之后的招行工资卡流水记录。红星新闻记者看到,5月中旬,该账号入账两笔钱,共2467元;6月10日入账3368元;7月入账七笔钱,除7月10日3983元、13日1000元外,其余均为数十至几百的小额收入,本月收入6780余元。但周令杰也一直有支出,多为“快捷支付”。 ▲7月28日出事前夕的银行流水余额 图据受访者7月28日当天,该账号有13笔小额支出。至周令杰死亡前夕,该账号余额为370.64元。但8月18日家属再查该账号存款情况,显示余额有1993.7元。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陈龙 记者 刘木木编辑 欧鹏审核 官莉 -
小伙称被骗婚骗惨了 女方"B超单""存单"都是网上买的 4月15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独家刊发的《小伙称被骗婚骗惨了:陪嫁的存款金条是假的,奔驰是租的,连岳父岳母大舅哥都是找人演的》引起舆论关注。11月17日,假新娘尹某某在湖北随州曾都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涉嫌两宗罪:重婚、诈骗。公诉人在庭审现场出示的证据显示,尹某某曾经出示的“怀孕B超单““46万元存款单”都是在淘宝上买的。尹某某第一次购买假B超单的时间是2022年6月。3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这种灰色产业是否还存在?该案一审后,记者调查发现,淘宝上有多名商家在从事这种灰产。记者支付100元买到了假彩超单、支付140元买到了假病危通知书,支付600元定金买到了假出生证明…… 涉嫌两宗罪的尹某某通过淘宝买的假B超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骗婚案背后的灰色产业尹某某的假B超单是在淘宝上买来的,淘宝商家名叫王某某。知情人介绍,2022年,王某某从朋友处拷贝了一套假怀孕单模板后,开了一家网店,网店介绍附上文字:恶搞趣味B超、彩超、封面外套。有客户联系后,王某某就会添加对方微信,让客户填写姓名、年龄、医院、时间、孕几周。接着,王某某会修改模板制作出假怀孕单,经客户确认后发出。据悉,一张假B超单收费100元。2022年6月,尹某某在淘宝上搜到了王某某的网店,双方互加微信。当月,王某某给尹某某做出了“怀孕四周”的假B超检查单;2022年9月,王某某给尹某某做了“怀孕四周”的假彩超检查单;2022年10月,做了“怀孕8周”的假B超检查单;2023年1月,做了“胎停”的假B超检查单和假引产手术同意书;2024年1月初,做了“怀孕10周”的假B超检查单和假验血孕酮检测单;2024年1月中旬,做了“怀孕12周”的假B超检查单。警方确认,双方联系过6次,王某某发给尹某某PDF文档,由尹某某自行打印,王某某共收到了尹某某转来的800元。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湖北随州曾都区民警还在王某某电脑中发现了其他假医学检查报告,湖北警方将王某某涉嫌违法的线索移交给了湖南双峰警方。案件中,尹某某给被骗小伙申某某发去了3张假B超单。武汉市一名三甲医院妇产科医生看完这3张涉案假B超单的照片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初一看很真,普通患者不容易分辨,如需辨别真伪需要联系医院工作人员。另外,知情人介绍,尹某某到案后不承认她手里假的银行存款单是网上购买的。而民警深入调查发现,多人从淘宝某商家处购买了假银行存款单,尹某某所购的假银行存款单与该商家卖出的假银行存款单极为相似。 “云云设计理念”引导客户加QQ交流。图片来源/网页截屏在淘宝能买到各种假证明淘宝上的灰产如今是否还存在?上游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11月17日晚,上游新闻记者在淘宝APP上搜到了商家“XXXX理念”,店铺介绍文字是:彩超胃镜科B超报告检查单喷墨瓷白胶片A4公耗材打印胶片瓷白100张。点开客服界面后,客服发来一段文字:你要的都有,你要的都有,不要发任何图片文字,留下你的QQ号,或者加QQ号:3647***851。上述QQ号名为“定制”,上游新闻记者问能否做“武汉XX医院的B超单”。对方称,可以,三甲(医院)都可以。接着对方让记者填写了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科室、医院名字,病情,诊断日期等。记者填完后,对方说,售价100元,通过淘宝付款10元、支付宝扫码付90元。付款半小时后,对方发来假的武汉某医院的超声检查报告单照片,上面还有两位医生的名字。看到报告单后,记者问,武汉某医院有没有这两位医生?对方回复:发名字过来,改很简单。 记者花费100元通过淘宝买的假彩超单。图片来源/假报告单截图上游新闻记者发现,这个假报告单上所用语言均为医学术语。当晚,记者又询问对方能否做死亡证明。对方答,做不了,但能做病危通知书。填完相关信息后,对方让记者扫支付宝码付款140元。该码收款方全称为“XX彪(个人)”。11月18日上午,对方给记者发来了上海某医院开出的病危通知书的照片,该通知书底部还盖有鲜章“上海市某医院病危通知书”。 记者花费140元通过淘宝买的假病危通知书。图片来源/虚假通知书截屏11月17日晚,记者询问对方,能否做最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方称,如果需要实物发货收费1300元,因为要刻章,制作时间1-2天,仅供娱乐整蛊,用于违法行为后果自负。随后,对方通过支付宝收取记者600元定金。 记者花费600元定金买到的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图片来源/虚假出生证明截屏11月19日下午,对方通过QQ给记者发来了假出生医学证明的照片。记者注意到,普通民众很难辨别该份医学证明的真伪。 “淘宝来的”发来的假存款单样本。图片来源/网页截屏多个淘宝商家表示能做假证淘宝上是不是只有“XXXX理念”在从事灰产?11月18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在淘宝APP上搜到了商家“tp789146XXXXXX”,该店铺介绍的文字为:结业各类岗位证定做皮革优秀员工证书奖状A4可制造印刷仿造定作。点击客服界面后,对方发来了:3636***069,Q。上述QQ名“淘宝来的”。记者问,可以做存款单吗?对方称,有四大行的,收费1500元。记者问:存款单金额能写100万元吗?对方称,别写太多,太多没人敢整。记者问,100万元行吗?对方称,100万元的收费2000元。随后,对方发来一张“50万元农行存款单”的照片。湖北一农行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这张假存款单和真存款单极为相似。记者询问能否做死亡证明。对方说,是要医院的还是村上的。记者说,医院的。很快,对方给记者发来了模板,模板名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者问,公章是枣庄某医院的,能否改为武汉某医院。对方回称,印章可以指定医院。这个淘宝卖家称,他们还能制作“抑郁症相关证明”“精神障碍相关证明”。 记者从网上买来的假死亡证明。图片来源/网页截屏此外,淘宝商家“XX荐单”“高度XXX”“普普XXXXX”“XXXX设计”也给记者发来各种假证模板。针对上述乱象,11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与杭州五常派出所民警取得了联系,记者将暗访情况向民警做了介绍。对方表示,会按程序办理。随后,记者又与淘宝客服取得联系,编号为032095的客服人员表示,会向审核部门反映,审核部门将会展开排查。律师:相关商家涉嫌多宗罪名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商家制作假的B超单、病危通知书、抑郁症及精神障碍等相关假证明,存在伪造医院的公章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均属于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监制管理的重要证件,商家制作售卖这类假证,情节严重的,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些商家售卖假的银行存款单属于银行结算凭证,是金融票证的一种,可能涉及到伪造金融票证罪。此外,淘宝平台如果未履行监管义务,致使此类商家在平台广泛发布信息,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
农民开山修路被判非法采矿 法院听证后决定不予再审 华阴法院于2019年4月29日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至7月,周更亚在华阴竹峪村修路过程中,将采出的花岗岩以不同方式向外出售或抵扣柴油款等。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审定,周更亚违法开采花岗岩石料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量为8830.1立方米,价值44万余元。在修建山路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陕西华阴农民周更亚被判非法采矿罪,获刑九个月。刑满释放后,周更亚认为自己无罪申请再审。2025年6月11日,华阴法院就该案举行审查听证,听取了周更亚和其代理律师的意见。6月17日,澎湃新闻刊发《开山修路时将石头售卖被判非法采矿罪,事主获刑九个月申请再审》一文对该案进行了报道。11月21日,周更亚收到华阴法院就上述听证作出的通知书,结论为“不予再审”。华阴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针对华阴法院的这一通知,周更亚的申诉代理律师邵克予以反驳,他还指出,华阴法院作出的这份通知书不仅屡次将其名字误写为“邵可”,而且关于决定不予再审所依据的法条也引用错了。周更亚表示,接下来,他会向渭南中院进行申诉。 华阴法院决定不予再审。该通知书不仅将律师名字写错,决定不予再审所引用的法条也是错误的。是否擅自变更设计?华阴法院于2019年4月29日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至7月,周更亚在华阴竹峪村修路过程中,将采出的花岗岩以不同方式向外出售或抵扣柴油款等。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审定,周更亚违法开采花岗岩石料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量为8830.1立方米,价值44万余元。 通往匣上村的旧路。华阴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更亚在修筑通村路过程中,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将开采出的花岗岩石出售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宣判时,周更亚羁押时间已近9个月,他并没有上诉。获释后,他收集了一些修路开销票据等证据,开始申诉。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克、易文杰为周更亚代理申请再审事项。2025年6月11日,华阴法院就该案举行审查听证,听取了周更亚和其代理律师的意见。11月20日,该院作出书面通知,将听证结果告知周更亚。通知书称,华阴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审被告人周更亚的确办理了修建通村路的手续,但其在修建通村路过程中,擅自变更设计,将原设计的隧道通道变更为破山开路,造成山体大面积破坏超出合理施工范围;后又在未依法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情况下,擅自将爆破后的花岗岩石销售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故原审被告人周更亚关于其“没有通过销售矿石非法牟利的主观意愿”的辩解,不能成立。对此,律师邵克认为,在案证据中,没有证据显示周更亚属“擅自”变更设计,该事项也不在原审庭审的调查范围,且原审判决已认定“本案中经过批准的修路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华阴法院在再审审查程序中径行认定周更亚擅自变更设计,但并未列明相关证据,更未开庭审理,直接剥夺了周更亚的质证权、辩论权。 周更亚所修道路是经当地政府批准的。此外,在案的一份华阴市安监局、华阴市公安局、罗敷镇政府的三方发出的关于爆破安全问题的协调解决意见通知可以证明,周更亚变更施工方案、爆破设施,始终在政府部门的许可、监督管理之下,不存在“擅自变更设计”的问题。有无非法牟利的主观意图?原审被告人周更亚及其辩护人邵可(应为邵克)、易文杰提出原审被告人周更亚修建通村路过程中,因项目需要实施爆破、清理石块,将石块销售用于公益项目建设本身,原审被告人周更亚主观上不具有通过销售矿石非法牟利的目的意见。华阴法院审查后认为,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修建通村路300米(面积1000平方米)的项目预算为2600立方米36万元,其中自筹10万元、国家补助 26万元。周更亚提出其为减少开支,变更设计方案,将原先的隧道通道变更为破石开路。而根据周更亚主张的花费,其变更方案施工所产生的项目开支,远超项目预算开支,与其本人辩解变更方案系为减少开支的说法明显不符;且施工的行为造成山体大面积破坏,其出售抵债的花岗石6016.09 立方米共278088.50元,运出存放的花岗石达2961.10立方米共148055元,远超项目工程预算。故原审被告人周更亚及其辩护人邵可(应为邵克)、易文杰的上述意见,不能成立。对于上述结论,邵克指出,华阴法院通知书中的上述部分存在事实性错误。在案证据显示,该项目工程由华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扶持,共涉及财政资金36万元,超出部分自筹。”而非通知书所称“项目预算为2600立方米36万元,其中自筹10万元、国家补助26万元。“邵克表示,36万元只是华阴市扶贫办的拨付资金,而非整体的项目预算开支,否则就不会有“超出部分自筹”这一说法。通知书将财政拨付资金等同于项目预算开支,是完全错误的。邵克表示:“通知书将周更亚出售抵债、运出存放的花岗石价值与36万元的财政资金进行对比,是毫无意义的。真正需要对比的是,爆破山石、清理、转运的成本与销售矿石的价值。本案中,爆破山石、清理、转运的成本远高于销售矿石的价值,周更亚不可能超出工程需要过多爆破山石。”事实上有无牟利?华阴法院通知书称,辩护人邵可(应为邵克)、易文杰提出原审法院以国土资源部的两份复函属适用法律错误,该两份复函针对行为人假借工程项目建设的名义,盗取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而本案中被告人周更亚因施工工程需要爆破山石,并非为了营利目的开采山石,事后销售矿石是为了将款项用于项目本身的意见。经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部关于解释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因工程需要动用或采挖砂、石、土用于本工程建设。目的是鼓励建设单位在建设中充分利用已批准占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减少异地开采,以利于保护环境。但建设单位在上述范围内采挖砂、石、土进行销售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必须依法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并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旨在规范工程施工中矿产资源的开采行为,平衡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并非仅针对假借工程建设盗取国家资源。因此,华阴法院认为,本案中周更亚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设计,造成山体大面积毁损,不利于环境保护,且不符合秦岭保护方案;在未依法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情况下,对爆破后的花岗岩石进行出售,且其本人出售岩石并未用于修建项目、亦未用于公益事业,违反了法律、政策规定。故辩护人邵可(应为邵克)、易文杰的上述意见,不能成立。对于华阴法院上述观点,邵克指出,周更亚在讯问笔录中提到,其之所以将部分石头卖掉、折抵柴油价款,是因为“这是修通村路的项目,资金特别紧张,我要给工人付工资,机械还要加油,还要给民爆公司付爆破费用,所以我就把石头卖了”。根据周更亚提供的部分修路费用相关票据以及竹峪村与爆破服务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爆破作业记录表等证据,周更亚在修路上投入的人工工资、机械租赁、爆破、石头运费等成本已近150万元,可侧面证实周更亚辩解的真实性。《通知书》认为周更亚“出售岩石并未用于修建项目、亦未用于公益事业”,没有证据支持。法条引用错误通知书显示,华阴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原审判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情形,本院决定对该案不予再审。”邵克指出,此处法院应当引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而非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则是再审的一些程序问题。 -
媒体:荷兰强抢安世偷鸡不成蚀把米 终于决定"放手" ►文 观察者网 熊超然 荷兰政府强抢中资控股企业安世半导体,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引发供应中断危机,美欧日车企全部遭殃。直到最近,荷方才决定“收手”。 在目睹全球汽车供应链遭遇“大地震”后,西方世界心有余悸,路透社当地时间11月24日在一篇长文报道中,以看似“理中客”的视角作出所谓“调查探访”,试图分析这场“安世之乱”是如何再次颠覆汽车供应链的。 然而,在对包括汽车行业高管、供应商和芯片分销商等十余位人士进行采访后,报道全文只字不提荷方的强行不当干预是祸乱根源,反而炒作渲染称,此次危机暴露出一个“盲点”——汽车行业从未预料到,基础芯片竟会成为“中国对抗西方的筹码”。 报道进而宣称,中国的主导地位不仅体现在尖端技术和稀土资源上,还延伸到看似普通却至关重要的零部件,以及如何利用这种影响力“瘫痪”全球生产的。 路透社提到,荷兰政府上周决定采取建设性措施,中止对安世半导体的干预,这预示着局势可能出现转机。虽然荷方此前强行接管安世半导体位于奈梅亨的总部,但其在中国的业务仍由中国母公司闻泰科技控制。 “荷兰人以为他们已经接管了安世半导体,但实际上他们只是接管了一栋办公楼。”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国际关系教授李形表示,这表明,即使在中低端市场,许多企业也需要中国。闻泰科技的一位发言人则表示:“当前危机表明,拆分跨国公司会损害供应链,并将关键行业置于风险之中。” 路透社这篇针对中方“找茬”的报道根本站不住脚。此前,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中方一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采取切实措施,对合规的用于民用用途的相关出口予以豁免,尽最大努力恢复全球半导体产供链的畅通与稳定。荷方强行不当干预,并托管一个100%控股的私营企业99%的股份,这种违背契约精神、不明智冲动的行径一石激起千层浪,才是造成全球半导体产供链动荡和混乱的恶源。 英国纽波特的安世半导体工厂 此前,荷兰政府于9月30日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突然下令,“强行接管”中国半导体领军企业闻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安世半导体,但直至10月12日才对外公开。 此后,全球汽车供应链发生“大地震”,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地的汽车制造商均面临芯片供应危机,多家汽车企业的工厂不得不调整生产计划。 路透社称,安世半导体的芯片虽然并非尖端产品,但其产量巨大,主要在德国汉堡生产,然后运往中国进行封装与组装工序,最终销往全球汽车行业,宝马和大众等汽车制造商均为其客户。 一名汽车制造商内部人士透露,由于此前安世半导体的芯片性价比高且供应充足,欧洲汽车制造商通常不会准备替代供应商。 不过,咨询公司桉凯瑞(AnkuraConsulting)北京区董事总经理裴瑞东(AlfredoMontufar-Helu)则称,“安世半导体事件”表明,制造商的战略脆弱性不仅仅延伸到了高科技组件领域。 有知情人士透露,尽管博世(Bosch)每年订购价值2亿欧元的安世半导体产品,但最初也并未准备好足够的替代品。对此,博世方面拒绝置评。 伦敦研究机构PelhamSmithersAssociates的汽车分析师朱莉·布特(JulieBoote)称,这轮芯片短缺危机表明,汽车制造商并未吸取此前危机的教训。 “人们原本期望他们准备足够几个月使用的芯片库存,”布特说:“但上次危机(新冠疫情导致的芯片供应中断)后,他们也是这么说的。” 日产首席绩效官吉约姆·卡蒂埃(GuillaumeCartier)表示,替换脆弱的供应链需要时间。 “我知道大家会怎么说,‘啊,但你们没有从过去吸取教训’。”他上个月反问路透社:“好吧,但你们认为三年内就能更换所有供应链吗?” “没有人为地缘政治动荡做好准备,现在依然如此。”美国咨询公司SeraphConsulting首席执行官、为汽车制造商提供咨询服务的安布罗斯·康罗伊(AmbroseConroy)说道,并建议客户,在需要的地区额外储备关键零部件库存,但这对依赖“准时化库存管理”以降低成本的行业来说,是一项代价高昂的改变。 路透社称,当前汽车供应链的另一道坎,是芯片在车辆中的集成方式。安世半导体的产品被广泛用于电源模块等组件,这负责管理电力,并且芯片通常直接焊接在组件上。 新加坡白橡资本合伙公司(WhiteOakCapitalPartners)投资总监邱诺里(NoriChiou,音译)表示,这意味着它们不能轻易由其他芯片替换。 他表示,任何新车辆组件都需经过测试,这可能需要数月来获得替代零件的认证。安世半导体的发言人则称,替换不可能“一夜之间”完成,看似相同的部件在车辆中的表现可能并不相同。 安世半导体事件进一步加剧了全球供应链危机,众多车企深受其害 据一名汽车行业人士透露,德国海拉公司正考虑安世半导体的替代供应商,但测试和审批可能需要长达一年时间,这比最初预计更久。海拉公司的发言人表示,将在可能的情况下转向“已获得资质的第二供应源”,以保持供应稳定。 桉凯瑞的裴瑞东表示,应对芯片供应瓶颈问题并非一件易事。“大家又会开始谈论增强韧性、如何实现多元化,”他说:“然后他们就会意识到,这有多么昂贵。” 11月23日,微信公众号“闻泰科技”发布声明,敦促安世荷兰切实回应沟通解决控制权问题以保障全球供应链稳定。 图为闻泰科技办公楼 -
男子被查酒驾后告交警程序违法 处罚撤销后被"翻旧账" “我10年前涉嫌酒驾,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程序违法。此后我上诉10年,法院明明已经做出了撤销处罚决定的判决,交警也明确退还了当年的罚款,可我的酒驾记录却仍出现在系统里,我历经十年两次胜诉,交警凭啥揪着此事不放?”李先生不解地说。起诉——被交警抓到“酒驾”后因“交警程序违法”起诉法院判其胜诉,责令警方15日内再出决定李先生53岁,是河北邯郸人,2015年4月15日,他因被当地交警判定为涉嫌酒驾,开始了10年的维权路。据李先生提供的法院文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15日20时20分许,李先生驾车行驶至大名县天雄路与贵乡街口时,被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大名县大队一交警拦停,现场酒精测试结果为23mg/100ml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时,即被认定为饮酒驾车,也即通常所说的“酒驾”。) 李先生被交警抓到酒驾据李先生回忆,在被“抓”到后,交警当场扣留了驾驶证并告知他15日内接受处理,但李先生认为民警执法过程中存程序违法,并于2015年6月向大名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随后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交警大队的行政强制措施。李先生不服,继而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6月,魏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大名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并责令大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图为判决书相关内容在法院判决后,“2019年11月1日”大名县交警大队对李先生作出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先生说,他在收到决定书后,按照交警的要求缴纳了罚款也重新学习并申领了新的驾驶证,但始终不认可交警的判罚。再诉——履行处罚后又认为警方程序违法再次上诉获“撤销处罚”判决“我交罚款是配合交警执法,但绝不是认为交警判罚无误。”李先生说,他于2020年4月26日又将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大名县大队告到大名县人民法院,2020年6月,大名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交警大队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对李先生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由于罚款已缴纳,李先生于2023年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判决大名县交警大队返还罚款1000元并赔偿其他费用115元。直至2025年7月24日,李先生终于收到全部退款1115元。新问题浮现——系统状态仍“涉嫌酒驾”致换证受阻交警:因时间跨度较大,需调卷宗研判本以为事情就此画上句号,但就在前几天,李先生因驾驶证即将到期,前往大名县交警大队办理换证业务时,却遇到意想不到的障碍。“系统里显示我2015年的那条记录,状态还是‘未处理、未裁决’。”李先生无奈地表示,正是因为这条陈年记录,系统提示他的驾驶证处于“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状态,导致无法办理换证手续,目前他的驾驶证已经过期。李先生说,从2015年被查至今,已过去近十年时间,经过多次诉讼和法院的明确判决,案件在实质上是非已有定论,罚款也已退回。然而,交警内部的业务系统似乎并未随着案件的终结而同步更新状态,这个“未裁决”的记录,成了李先生换证路上一个看不见却又实实在在的“拦路虎”。11月24日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大名县交警大队,对于李先生的遭遇,一工作人员表示:暂无法通过情况描述来判断李先生的遭遇究竟是一般执法还是系统未更新,建议李先生携相关证件前往交警大队咨询,“因为李先生原始案件距今已有十年,所以还得到中队去调卷宗研判,目前难以回应。”律师说法——即使酒驾事实存在,交警也难以再翻旧账执法者在每一环节都得“经得起检验”李先生两次以“交警程序违法”胜诉,此胜诉是否影响“交警认定李先生酒驾”的认定? 图为法槌和天平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介绍,李先生两次诉讼胜诉,主要是因为交警部门的执法程序存在瑕疵(例如,未复核李先生的陈述和申辩)。法院因此判决撤销处罚决定。但是,程序违法并不必然否定酒驾事实本身。法院判决撤销处罚,是基于程序问题,并未对李先生当晚是否确实存在酒后驾车这一实体事实做出最终司法认定。因此,在交警部门的内部系统里,2015年那次检查的原始记录(包括酒精测试结果23mg/100ml)可能依然作为一条“待处理”的线索存在。系统状态未更新,很可能是因为该案件在司法程序结束后,未能在交警内部系统中完成一个符合规定的闭环处理。对于李先生的遭遇,韩朝泽律师介绍,“行政处罚有追究时效”的规定,目的就是防止“秋后算账”,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普通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为2年;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等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5年。这个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尽管2020年该次处罚因程序违法再次被撤销,撤销之日发生追诉时效中断,自追诉时效中断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违法行为,可能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究时效。这意味着,即便交警部门仍坚持认为酒驾事实成立,他们也难以再对李先生作出新的行政处罚。韩朝泽表示,李先生的经历,无论对执法者还是普通公民,都是一次重要的警示。对执法人员来说,程序与实体并重,必须将“程序合法”提升到与“事实清楚”同等重要的高度。一份证据确凿但程序违法的处罚决定,终究是站不住脚的;尊重司法权威: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及时、全面地履行,包括在内部系统中更新状态,避免产生李先生遇到的这种“系统卡壳”问题;提升专业素养:熟练掌握《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经得起法律检验。对广大司机来说,在遭遇执法时,应像李先生一样勇于监督: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公权力侵害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寻求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
二〇二六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开放参保 本报北京电(记者陈静文)作为北京唯一由政府指导监督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近日开放2026年度参保,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保费仍为每人每年195元,健康人群自付费用起付线降至1.5万元;特药责任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保障病种覆盖扩展至87种,药品清单增至159种;新增线上线下9折购药权益。此外,首次将高值慢病用药等纳入保障范围。 2026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保障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保额提升至350万元。产品通过降门槛、增力度、优服务,精准响应市民需求,进一步扩大普惠覆盖面。 理赔门槛降低——健康人群自付责任起付线由3.0404万元降至1.5万元,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在1.5万元至3.0404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25%。经北京市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在3.0404万元以上部分,健康人群报销80%,特定既往症人群报销40%。 药品保障力度增强——病种覆盖扩展至87种,药品清单增至159种。其中,国内特药57种,海外特药65种,并新增创新疗法、高值慢病用药、北京天竺先行区等创新药品37种,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买得到、用得上、用得起”全球创新药。同时,特药责任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健康人群、既往症人群报销比例分别由60%、30%提高至65%、35%,减轻参保人特药用药压力。 健康服务持续调增——新增线上线下9折购药折扣权益,全年可补贴1800元,日常购药更实惠。此外,针对近3年连续参保且无出险记录的被保险人,医保目录外自费责任免赔额下调,健康人群免赔额由1.5万元降至0.5万元,特定既往症人群免赔额由2万元降至1.5万元,还可免费享受一次“六选一”专属健康管理服务。 据了解,2026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条件保持宽松友好,不限年龄、户籍、职业及健康状况,覆盖北京基本医保参保人、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的特定人群(征地超转、医疗照顾、离休及军休参保人员)、中央公费医疗人群以及拥有北京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异地医保新市民。值得关注的是,特定既往症患者可保可赔,连续参保人员健康状况以首次投保时为准,即便期间罹患特定既往症,2026年连续参保后仍可按健康人群待遇获赔。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有北京医保的家人支付保费,实现“一人个账,全家参保”。 在政府全程指导监督下,“北京普惠健康保”坚持“应保尽保、应赔尽赔、主动快赔”。据北京市医保局数据,该产品上线4年来,累计参保人次超1500万,累计处理理赔案件达41.9万件,赔款最快1—2个工作日到账;单笔最高赔付76.11万元,单人最多获得23次赔付,最大赔付年龄为104岁,最小赔付年龄则是尚未足月的新生儿,为参保家庭有效缓解医疗费用压力。 -
9.9元"偷甘蔗"爆火后失控 老板:亏钱了不如批发价高 近日,四川眉山老板“甘蔗哥”童鹏飞推出的9.9元一根“沉浸式”体验偷甘蔗,吸引了大量市民前往,现场还专门安排了NPC负责抓“小偷”。不少市民被抓后的欢快感溢出屏幕,网上“第一现场”视频比比皆是。童鹏飞牵着狗在地里追“小偷”,几天下来,人和狗都已累瘫。如今,甘蔗地有40多个固定的NPC,还有顾客来玩过后,自愿变成NPC。11月24日,记者联系上童鹏飞,因其连续工作多日,他的嗓子已经哑了。助理童女士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在网上刷视频,看到浙江有地方推出了“偷甘蔗”的活动,觉得很有创意也很有意思,而童鹏飞恰巧也种了45亩的甘蔗地。于是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类似的“偷甘蔗”活动视频,“当晚就吸引了一些人来现场体验,大家体验感非常好,玩完我们还一起吃了饭。”童女士说。然而,第一批顾客返回后,甘蔗地的游客就呈现出几何级数增长,“当时根本没想到,会演变成现在这种情况,感觉现在已经有些失控。” 童鹏飞牵着狗在地里追“小偷”记者了解到,从11月11日发布可以来“偷甘蔗”的视频后,45亩的甘蔗地已经被“偷”了差不多一半。“我们是分区域开放,现在算了算,好多亩地赚的钱,其实还不如我们正常批发价高,其实就是在亏钱。”由于现场不少市民随意砍甘蔗,导致浪费严重,童鹏飞无奈之下只好收取2.99元的入场费,并表示希望大家不要浪费。助理童女士告诉记者,当初没想到会像如今这么火爆,大部分来的顾客,一方面是觉得好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释放压力。目前,甘蔗地已经有40多个固定的NPC,还有不少志愿者,有些顾客玩过之后,也会自愿变成NPC去抓人。对于突然爆火的“真人版偷甘蔗”游戏,不少网友觉得有趣的同时也提出了担忧,一方面是游玩人数众多,乱砍的不在少数,而且给不给钱全凭良心,担心老板赔钱;另一方面,担心夜间手持砍甘蔗工具被追逐,存在安全隐患。 陈女士“偷甘蔗”被童先生抓住了 视频截图游客称现场有不文明行为到甘蔗地里“偷甘蔗”到底上什么体验?记者采访了专程从成都自驾去眉山体验“偷甘蔗”的游客陈女士。她回忆:“我是11月21日晚上7点从成都出发的。我在21日上午刷到甘蔗老板的视频,觉得很好玩,就想去感受一下。”陈女士到了甘蔗地就发现,尽管天色渐暗,现场仍然有很多游客在“偷甘蔗”。因为当时没带镰刀,她还找其他游客借了一把。没想到甘蔗得手后不久,陈女士就被老板带领的NPC抓住了,于是她现场支付了19.8元买了自己砍的2根甘蔗。聊起当时被抓的场景,陈女士表示:“当时没什么‘惩罚’,只是有小狗在追我们。现在‘惩罚’升级了,有的要做俯卧撑、下蹲,有的要去指认‘作案’现场。”也许是感觉被抓了不过瘾,陈女士还加入了NPC一起抓“偷甘蔗”的游客。对此她解释:“其实当时地里有太多‘偷甘蔗’的人了,也有很多NPC在抓人。于是我就厚着脸皮去问能否加入NPC,没想到真的可以,于是我就拿着扩音器,衣服上贴上NPC的标签就行动了。”从“偷甘蔗”游客到“叛变”为NPC,陈女士坦言:“真的很好玩,就像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样,抓的人开心,被抓的人也开心,感觉又解压又锻炼身体。”就甘蔗老板提到的不文明行为,陈女士表示:“的确现场看到有的游客刚‘偷’了甘蔗就扔在地上不要了,还有人没付钱就直接啃甘蔗……一些不必要的损耗让我看了心里都挺不舒服,人家老板种甘蔗这么辛苦,你们来玩不给钱,还浪费。” 陈女士体验客串了一回NPC 视频截图文旅部门已介入此事就甘蔗老板提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者致电青神县文旅局了解情况,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正在解决,24日有同事已经到甘蔗地去协调解决此事了。”该工作人员承认,“偷甘蔗”这个项目带火了当地旅游:“这个(游客人数)暂时没有统计过,但是从视频来看游客是非常多的。”据悉,面对突然而来的游客潮,青神县文旅局也在行动,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们推出了多个景区免票、半票的活动,同时还有民宿、住宿8折的优惠。具体说就是国际竹艺城、熊猫馆、萤光馆都是免票优惠,中岩景区、江湾神木园是半票优惠。”来源 现代快报 上游新闻编辑 陈筱妍审核 罗祎 王晨郁 -
店员备注顾客"买鞋子都嫌贵" 还发到会员群!斐乐官方致歉 23日,有消费者发文称,她在郑州一家“FILA KIDS”(斐乐儿童)店面给孩子买鞋,后发现被店员私下备注“买双鞋子都嫌贵”。 图:该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的发帖该消费者表示,当日从进店到结账不到十分钟,孩子一共试了三双鞋子,并使用了优惠券。然而,在该店店员把消费者的客户添加截图发在会员群时,备注中的描述标签中显示“买双鞋子都嫌贵”。截图发到会员群后,不少顾客感到震惊,认为买鞋子使用优惠很正常,还有顾客表示要退群,以后也不会再买。 图:会员群部分聊天记录一名自称店长的群友在群内表示:“关于员工备注问题的,我们深感抱歉,关于备注我们是想要更加细致,但是我们绝对没有不尊重顾客,顾客进店也可以感受我们的服务。关于我们服务是否有问题可以对我们及时进行指证,我们是想要服务好每一位进店选购斐乐的顾客,打搅到各位时间,实在不好意思。”值得一提的是,该贴发出后,在网友帖子的评论区,FILA消费者体验官方服务号进行了回复:“尊敬的顾客您好,我们为您在FILA KIDS郑州正弘城店所经历的不快体验表示最诚挚的歉意。我们已第一时间与门店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对存在失当行为的员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类似这样的行为是绝对不被允许的。我们真诚希望能有机会当面向您表达歉意,并请您监督我们改进、提升服务水平。烦请您在方便的时候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尽全力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感谢您的指正与包容。” 图:FILA在相关帖下进行回复FILA官网数据显示,其儿童鞋的价位在480-1380元区间,以680-780元居多。目前,Fila斐乐中国已对此事作出回应。Fila斐乐中国表示,对此事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启动对该事件的内部核查。据界面新闻,该公司回应称,“相关门店员工的失当操作严重违反了我们的员工行为指南。”Fila斐乐中国表示正在就此事与该消费者“进行深入沟通,希望竭尽全力消除因此带来的困扰。” -
两死者死于家中非交通事故 定损员伙同他人骗保120万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骗保案作出二审判决。人寿财保原查勘定损员胡某明知他人(江某某)虚构保险事故仍提供帮助,骗保两次共计约123万元,并收了54万元“感谢费”。事发后,其家属退赔54万元。 ▲宜春市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图据图虫创意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中,宜春市奉新县人民法院认为胡某的第一起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起行为构成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追缴其第一起犯罪违法所得220000元,并责令其就第二起犯罪继续退赔保险公司170002元。一审判决后,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胡某在两起犯罪事实中均应与江某某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全案应定性为诈骗罪。胡某同时提出上诉,辩称仅构成受贿罪,请求适用缓刑。二审中,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胡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至于其事后收受的54万元,是江某某基于骗保成功而支付的犯罪利益分配。该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其继续退赔689852元。两起离奇的“交通事故”理赔两名死者均非死于交通事故判决书显示,该案涉及两起利用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犯罪事实。第一起发生于2022年3月。胡某接到一起车险报案,联系报案人“曾先生”(实为同案人江某某,在逃)后,得知这是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遂予以立案。4月,江某某联系胡某,称死者王某泉是其旗下外卖骑手的亲戚,请胡某帮询问公司估算赔偿金额。胡某将死者信息转发给公司人伤岗算出赔偿金额后告知江某某,并指导其准备理赔材料。此后,胡某在收到江某某提供的调解书后觉察可疑,但未予深究也未向公司反馈,仍将材料上报。在公司定损后,胡某通知江某某签署调解协议,江某某提出由他带去给当事人签字,此举让胡某进一步产生怀疑。胡某当面询问江某某真实情况,但江某某未正面回答,并表示“事后会感谢”。在此情况下,胡某依然将江某某提供的材料上传至保险公司系统,最终促成江某某成功骗取保险赔偿金519850元。2022年8月18日,江某某给予胡某现金22万元“作为感谢”。第二起发生于2022年11月。胡某再次接到一个车险报案,联系报案人时发现对方又是江某某。江某某声称事故死者彭某某是其旗下外卖骑手的亲戚,胡某当即清楚江某某又想伪造事故从而骗取保险金,但仍为该虚假事故立案,并后续将相关材料上传系统,帮助江某某成功骗保710002元。2023年4月18日,胡某收受江某某给予的现金32万元。经查明,涉案两辆事故车的登记车主均在人寿财保南昌市中心支公司投保。而两名“事故死者”王某泉和彭某某,实则分别于2020年10月10日和2022年2月7日在家中死亡,均非死于交通事故。 涉案两辆事故车的登记车主均在人寿财保南昌市中心支公司投保 资料图二审法院:定损员系诈骗罪共犯,判刑5年案发后,胡某于2024年8月9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其家属于2024年12月13日向人寿财保南昌市中心支公司退赔54万元,并获得公司的谅解。在一审审理中,奉新县人民法院认为胡某的第一起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起行为构成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追缴其第一起犯罪违法所得220000元,并责令其就第二起犯罪继续退赔保险公司170002元。一审判决后,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胡某在两起犯罪事实中均应与江某某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全案应定性为诈骗罪。胡某也提出上诉,辩称自己仅构成受贿罪,请求适用缓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二审法院认为,虽然胡某没有参与事前通谋和材料伪造,但其对江某某意图骗保是“明知”的:胡某到案后曾供述,在江某某未正面回答其询问并许诺感谢时,其心里就知道事故材料有造假;凭借其多年的查勘定损工作经验,应当知晓江某某的目的在于骗保。二审法院认定,在明知他人有意骗保的情况下,胡某仍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上传虚假材料,是促成骗保成功的关键环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至于其事后收受的54万元,是江某某基于骗保成功而支付的犯罪利益分配。最终,二审法院作出改判:撤销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上诉人胡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因其伙同他人骗取的保险金总额为1229852元,扣除已退赔的54万元,责令其继续向被害单位人寿财保南昌市中心支公司退赔689852元。 胡某明知江某某虚构保险事故仍提供帮助 资料图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编辑潘莉审核 任志江 -
男子乱停车占用他人车位 带人殴打保安并破坏监控设备 11月22日晚11时40分许,南宁市江南大道红日江景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一名长期占用他人车位的业主因车辆被列入黑名单,带领多人返回小区,不仅破坏地下车库及监控室的多处公共视频设备,还殴打夜班保安。11月24日,记者联系到凤凰社区,一工作人员表示,今天开会了解到这件事,下午有网格员去跟进了。江南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表示,有在处理此事,但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分局。 监控画面截图 据媒体报道,小区物管负责人称,此事是涉事男子长期乱停车引发纠纷的升级。该男子长期将车辆停放在其他业主的固定车位上,拒绝前往外围公共区域停放,物管人员多次联系其挪车均遭拖延或拒绝,导致车位业主频繁投诉。此外,该男子此前还存在撕毁他人车位标识、破坏地锁等行为。事发当天,该男子像往常一样把车辆停放在他人车位,并阻挡了所在楼栋电动自行车的出入。被占车位的车主向物管反映后,从早上到下午都不见该男子把车挪走。当天下午,小区物管联合车位管理公司,把该男子的车牌号拉入黑名单。当晚7时许,该男子驾车离开小区时,发现车牌号不能被道闸系统自动识别,于是和保安产生言语冲突。来源: 九派新闻、南国早报B48 -
网友质疑水渠上水泥"一下就掰开" 当地:满足设计要求 近日,一辽宁IP网友持续两个月反映村子附近水渠质量问题,他直言“这水泥一下就掰开了,稀拉稀拉的”。 网友质疑水渠存质量问题 网友反映——“石块一掰就掉,砂浆一抠就碎”?称系7月施工,质疑“豆腐渣工程”视频中,一名男子在一处水渠处,扒拉工程内浇筑的砂浆、石块等。石块一掰就掉,砂浆一抠就碎。男子说,“几个月了,水渠的挡墙上,石块一掰就下来了。先不说工程是不是合格的,水泥一抠就开了,这合格吗?” 水泥一下就掰开了 男子取下一块水泥块,用手一掰、一搓就碎。他不解道,“这什么水泥,一下就掰开了,稀拉稀拉的。” 男子取下一块水泥块用手一掰、一搓就碎 有网友称,该水泥看着湿度比较高,怀疑刚建成不久,水泥还没上强度。对此,视频发布者称,“7月份干的(项目)。”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网友最初发布视频于10月8日,其质疑该水渠系豆腐渣工程,“这是水泥吗?希望有关部门来管一管。”10月13日,该网友发视频,称有施工工人现场修复水渠,给水渠的墙壁重新抹了一层水泥。11月23日,其仍在质疑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关部门——12345工单:浆砌结构满足设计要求镇政府:有些人鸡蛋里挑骨头11月23日,视频发布者晒出一张《12345平台投诉件承办单》显示,群众反映本桓高速八工区二工点,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东岔村十七组白家沟临时征占的废渣场。在试用期满后,恢复的水渠质量严重不合格。 发布者晒出一张《12345平台投诉件承办单》 处理结果为,中铁广州工程局辽宁本桓高速PPP项目八工区项目经理部回复称,现场破检部位浆砌结构厚度满足设计要求,片石之间坐浆密实。针对已破检部位,目前低温环境不满足恢复施工,待明年化冻后,对破检部位进行砌筑修补。同时,项目部已邀约村镇政府管理人员现场踏勘,承诺明年化冻后,会再次对浆砌结构进行复检,针对冻胀病害部位进行破除修补,保证工程安全运营使用。11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投诉工单的反映人,对方未接受采访。同日,记者联系到灌水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镇政府相关领导已知道此事,“肯定有处理,有些人鸡蛋里挑骨头,不能光看表面问题。”另一镇政府工作人员说,相关问题他们已反馈给本桓高速八工区项目部,具体由该单位处置。业内人士——应综合考虑天气因素,推测与水泥用量少有关建议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砂浆强度11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一位常年负责大型建设项目的专业人士,他根据网友发布的相关视频分析道,若施工时段为7月份属实,则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排除天气因素,“一般情况下,气温低于0摄氏度,就不能施工建设。”该专业人士说,即便存在天气因素,当地施工的挡土墙,砌的片石等,其工程内部也不应存在“上冻”的问题,故推断很可能与砂浆的水泥量不够有关,“水泥用量少,可以节约建设成本。”“这个砌筑砂浆应该是现场拌制,但现场拌制配合比很难控制。”“我不清楚在设计图纸中,该砌筑砂浆的强度要求是多少,从视频内的砂浆强度看,应该在M5以下,M6左右大概是砖石的强度,而挡土墙一般需要M10的砂浆强度。”专业人士解释道,建议当地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砂浆的强度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一出,是否达标就很直观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