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经审议,发力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智观行业
9月25日发布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9月24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案二次审议稿对重点老年群体兜底保障等方面内容作出新的规定,如细化了探访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特殊家庭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各类资源和力量,定期探访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安全防护、精神慰藉等服务。

此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养办医”的基础上增加“医办养”的规定,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举办养老机构,或者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综合开发研究院此前撰文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趋势上,老龄化进程即将转入“快车道”,结构上,高龄老人占比持续上升,特征上,慢性病共病、失能老人数量将明显增加。

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发展趋势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1年到2020年的快速老龄化阶段;第二阶段,从2021年到2050年的加速老龄化阶段;第三阶段,从2051年到2100年稳定的深度老龄化阶段。预计到2053年我国老年人数将会达到峰值约为4.87亿。2021-2035年,是我国从中度老龄化向深度老龄化社会演进,转入“快车道”的关键时期。

综合开发研究院还提到,我国目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主要包括四种:一是医养协同,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签约合作,提供服务。目前多是这种模式;二是从医延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这种模式现实很少。三是由养添医,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这种模式居多,但都处于起步阶段,多少不能满足医疗需求。四是地域囊括照护,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居家和社区,主要是社康中心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必要时设置家庭病床,由于社康中心人手少,一般很难承担大量的家庭病床工作。

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截至202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对数8.7万对,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7800多家,床位200万张。



对此,综合开发研究院建议为应对老龄人口对养老和医疗的双重需求,有必要积极落实“医养结合”,统筹医疗服务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根据老年人的需要有序对接,从疾病治疗、慢性病管理、术后康复和医疗护理、长期护理中的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服务。拓展从医延养,积极推进未定级的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尝试在有资格的养老机构中落实医保支付制度,由养添医,使得更多的养老机构有积极性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增加医养结合服务的数量。配合居家和社区养老,落实地域囊括照护,提高社康中心日常医疗服务的能力,开设更多的家庭病床,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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