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案例背景:
随着电商平台成为日常消费的主渠道,生鲜、地方特色食品等品类的线上销售规模持续扩大,网购食品三无、标签缺失等侵权行为频发。
在这类食品消费纠纷中,消费者维权面临两大核心难题:一是电子证据易灭失、易篡改,商品签收后的状态难以还原,经营者往往以“消费者掉包、拆封后篡改”为由进行抗辩;二是维权成本高,传统取证流程繁琐、费用高昂,与小额网购纠纷的标的额不匹配,消费者往往陷入“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境。而可信时间戳凭借便捷、高效、可验证、不可篡改的特性,成为消费者固定网购侵权证据的核心工具,本案正是此类维权的典型司法实践。
本文将结合一起真实的网络购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析消费者在面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商品时,如何使用可信时间戳服务固定关键证据,本案对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在电商平台购物的用户,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案例详情:
前两年“双11”前夕,消费者侯某旺在某大型电商平台被告经营的店铺内,一次性购买了27箱名为“实蛋手摇鸡蛋变蛋”的商品,总价款934.55元。原告收货后开箱查验,发现案涉产品仅用简易包装箱包装,产品内外包装均无中文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址、配料、保质期等信息,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侯某旺认为商家的行为侵害了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与商家协商未果后,决定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原告在收到货物、发现问题的次日通过可信时间戳权利卫士APP完成全流程取证(原告支付可信时间戳服务费200元)。面对线上购物纠纷,证据的即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至关重要。可信时间戳证据显示,27箱产品包装完好,其逐一打开产品包装箱,取出产品,产品内外包装泡沫板上均无产品生产标签。生成对应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法院明确对可信时间戳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这份通过可信时间戳服务固定的拆箱录像证据,成为本案中证明商品“无任何标识”的核心证据。在法庭质证环节,尽管被告辩称“专业打假人会用吹风筒撕掉胶带”且“原告没把所有箱子打开”,但法院明确指出:“可信时间戳是通过固化电子证据内容完整性和存在的时间点,达到防止电子数据内容和签署时间被伪造和篡改的目的……故本院对该录屏内容真实性予以确认。”这一认定,直接对被告的抗辩理由因无证据佐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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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一、被告退还原告货款934.55元(全额),原告同步返还对应商品,不能返还的部分按原价折抵;二、被告支付原告可信时间戳取证服务费200元(全额),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专家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权利。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才可销售。然而,法律条文要落到实处,依赖于证据。网络购物证据易逝、易改,传统截图、自行拍摄的视频易因缺乏形成时间、内容完整性证明而受到对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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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类案件,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建议,对于消费者而言,在网购消费过程中,应树立事前、事中的证据意识,针对电商平台商品宣传页面、订单信息、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收货开箱全过程、商品瑕疵状态等全流程事实,可通过可信时间戳权利卫士APP的拍照、录像、录屏、网页取证等功能,及时完成证据固化,该方式可覆盖各主流电商平台的消费场景,帮助消费者形成完整、合规的证据链,在维权过程中占据主动。
对于食品经营者而言,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全面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与产品标识义务,保证销售食品的标签合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退款、赔偿等法律责任。 更重要的是,面对消费侵权,消费者不仅要勇于说“不”,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认可的工具和方法来固定证据。
专家介绍:
张昌利,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中华商标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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